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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申报个税吗

13510815519 |浏览2897次
检举|收藏|2019/11/01 17:22
全部回答(5)
  • 一般来说,公司股东在四种情况下将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:

    1、因拥有企业股权而取得的股息、红利所得,应按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纳税;

    2、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,应按照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纳税;

    3、因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,应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纳税;

    4、因担任公司董事、监事获得的董事费、监事费,应按照“劳务报酬所得”纳税,但若该股东又同时任职受雇于该公司,则该笔费用应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,统一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纳税。

    回答于 2019/11/09 10:10
  • 一般来说,公司股东在四种情况下将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:

    1、因拥有企业股权而取得的股息、红利所得,应按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纳税;

    2、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,应按照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纳税;

    3、因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,应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纳税;

    4、因担任公司董事、监事获得的董事费、监事费,应按照“劳务报酬所得”纳税,但若该股东又同时任职受雇于该公司,则该笔费用应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,统一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纳税。

    回答于 2019/11/08 17:07
  • Tin

    如有工资则需要

    回答于 2019/11/04 16:41
  • 一般来说,公司股东在四种情况下将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:

    1、因拥有企业股权而取得的股息、红利所得,应按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纳税;

    2、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,应按照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纳税;

    3、因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,应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纳税;

    4、因担任公司董事、监事获得的董事费、监事费,应按照“劳务报酬所得”纳税,但若该股东又同时任职受雇于该公司,则该笔费用应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,统一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纳税。

    回答于 2019/11/04 1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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