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账上长期挂其他应收款会有什么影响

记得weixiao |浏览1716次
检举|收藏|2019/10/31 17:52
全部回答(1)
  •    其他应收款中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,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%个税。

       财税[2003]158号)第二条规定: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(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除外)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。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(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除外)借款,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,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,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,依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
    回答于 2019/10/31 18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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