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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出租不动产,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,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?

wasd1234 |浏览1391次
检举|收藏|2019/09/23 17:28
全部回答(1)
  •     公司出租不动产,租货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,不需要视同销传缴纳增值税。

        政策依据1: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2016号)

        附件1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

       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

        (一)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,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。

        (二)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。

        (三)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      政策依据2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).....

        七、纳税人出租不动产,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,不属于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(财税(2016) 36号文件印发)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。

        因此,纳税人出租不动产,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,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,不需要缴纳增值税。


    回答于 2019/11/01 09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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