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海企业首享 入驻租金补贴红利
根据办法的规定,为引导在前海注册的企业尽快回归前海扎根经营,降低前海合作区企业运营成本、加速产业和人才集聚,该办法对2019年、2020年回归的企业设定了梯度递减的补贴标准,连续补贴3年,2019年底前回归企业补贴标准高于2020年回归企业10个百分点。详情如下:
承租单位补贴对象 | 2019年年底前入驻 | 2020年入驻 | ||
每年按实际租金补贴比例 | 补贴上限金额(万元) | 每年按实际租金补贴比例 | 补贴上限金额(万元) | |
重点补贴 对象 | 50% | 500 | 40% | 400 |
特殊补贴 对象 | 50% | 500 | 40% | 400 |
一般补贴 对象 | 30% | 300 | 20% | 200 |
其中,办法对“重点补贴对象”、“特殊补贴对象”、“一般补贴对象”的分类标准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,详见下表:
承租单位补贴对象 | 基本条件 | 分类标准 | ||
重点补贴 对象 | 1.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,且不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内; 2.注册地、经营地与税收缴纳地在前海合作区; 3.经营范围符合前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; 4.租赁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办公用房期限不少于3年。 | 明确总部企业、持牌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、世界500强、中国500强、独角兽企业、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及其持股50%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子公司以及年度直接经济贡献超1000万企业为重点补贴对象 | ||
特殊补贴 对象 | 将港企作为特殊补贴对象,适当降低准入条件(面积要求降至100㎡),享受与重点对象一样待遇。 | |||
一般补贴 对象 | 租赁面积不低于150㎡即可 |
另外,此次公布的办公用房补贴办法还针对产权单位专门补助,据悉2019年前达到条件的最高补贴2500万元,2020年达到条件的最高补贴1500万元。
不过产权单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1.自持的办公物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㎡;
2.项目出租率不低于85%;
3.承租单位符合规定,且未享受过相关租金补贴;
4.承租单位的租金价格均不超过市场评估价格的70%;
5.租金年递增率不超过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