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中可否不使用字号?
来源: 发布日期
2017-02-04 10:24 浏览:-
答: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,名称中可以不使用字号: (1)经政府或相关部门许可或授权,所从事的主要行业为公共性垄断行业的企业;(2)经国务院、省政府或设区的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;(3)原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没有字号,改制后需要保留原名称的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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