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纳税人所提供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由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给纳税人,复印件请使用A4纸复印并在每页上加盖公章,不能盖电子章)
1.准备好资料后去所属税务局进行备案;
2《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》(表格架80号);
3纳税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(税务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);
4房产证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相关房产权属资料、合同复印件。
5.如需申报请填写《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》(表格架75号) 当年属期的请于12.31日前完成申报(申报期为10.1-12.31,2018年起按年报,2018年之前按半年报)
三年免征房产税
(纳税人所提供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由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给纳税人,复印件请使用A4纸复印并在每页上加盖公章,不能盖电子章)
1.准备好资料后关注微信公众号(深圳税务服务号)预约三楼“综合服务”号;
2.B100《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》(表格架94号);
3纳税人书面申请;
4营业执照 验原件收复印件(没有三证合一的提供税务登记证);
5有关享受免税三年的房屋的基本情况(包括房屋名称、房屋座落地、房产原值、用途、免税金额等)及免税起止时间的书面情况说明;
5.A1取得房屋的买卖合同 A2自建房屋的有关报批证明材料;
6.购置房屋的发票或自建房屋的有关发票复印件;
7.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(验原件);
8.三年免征房产税只是免税,但还是需要申报,当年属期的请于12.31日前完成申报